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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南录无弹窗 外传 强盗贵族

    一骑士的义务

    “谦卑、荣誉、牺牲、英勇、怜悯、jīng神、诚实、公正”老鼹鼠用手杖重重地敲了一下挂在树上的石版,苍老浑厚的嗓音在月夜中激昂的回荡“这是八种骑士必备的美德。作为武士,他们忠诚;作为贵族,他们谦卑,他们是公主最英勇的保护者……”。

    神啊,让夜晚快点过去吧!讨厌的月圆之夜!我一边打盹一边祈祷。要不是因为今天老鼹鼠带来了重要的地图,我早就装肚子疼去出恭了。

    席德·梅耶神sè肃穆的看者对面两个哈欠连天的小伙子,挥手发出两道闪电,“他们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捍卫公主,却不会对她产生任何不纯洁的感情……”

    头上突然传来一阵剧痛!我本能的跳起来,睡意全无。

    “老头,干什么拿闪电劈我?”听到哈姆莱特愤怒的嚎叫,我知道怎么回事情了,对老鼹鼠怒目而视。

    席德·梅耶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,继续他声情并茂的演说:“骑士效忠于公主,愿意为她付出一切,乃至生命。却不可以对她有不纯洁的感情。他们的感情纯洁、浪漫,他们是正义和力量的化身,荣耀和浪漫的象征…….”

    “哈,哈哈哈”我和哈姆莱特都忍不住狂笑起来,这么虚伪的东西还能说的和真的一样,老头的表演才能足以到舞台上去唱歌剧了。

    “要是对女人没了感觉,还是男人么?”我又打了个哈欠,“大师,说过多少遍了,我们不是贵族,也没有兴趣当什么骑士”。

    “还要纯洁?当浪漫的象征?”笑的上气不接下气的哈姆莱特拍着大腿说“除非脑袋让驴踢了”。

    “或者是让哈奥森踢了”我‘严肃’的补充了一句。然后我和哈姆莱特互相看了一眼,非常默契的跳起来,玩命的向相反的方向跑。

    珍妮都已经说过无数次,以后再没有嘉摩缕钵的女继承人,席德·梅耶还是一直做着辅佐公主复国的白rì梦。每次月圆之夜从地底下出来,他都像苍蝇一样追着我们讲什么狗屁骑士jīng神。要是不听他的,他就仗着自己法力高强,欺凌弱小。

    我们不是怕了他,我们是看他年纪大,不愿意跟他动手。打咱不能打,跑还跑不过么。反正他一个月只能来一次,下次想和我们拼命,也是下一个月圆之夜的事情了。

    人老了以后想法都很古怪,席德·梅耶也不例外。

    老鼹鼠用御风术靠近了我,从身后急速的咒语吟唱声我就能判断出他和我之间的距离。我等的就是这一刻,双手大剑一挥,用斗气倒卷起林间的枯枝败叶。

    旋风般的树叶在斗气的带动下滚向半空,将老鼹鼠席德·梅耶包裹在里边。火光四散,林子间烟雾迷漫。一会儿,老鼹鼠从地面上爬了起来,法袍被他自己的魔法烧出了几个破洞,白胡子也烧卷了,冒着烟,贴在他的下巴上。

    不是我干的,我发誓。这是他自己的火系魔法,我那一剑,只是干扰了魔法的运行罢了。我躲在树后,不停地为自己的行为找借口。其实老鼹鼠挺可怜的,他心里一直不能放弃那个已经不存在了的嘉摩缕钵。而暗夜jīng灵的身份又限制着他,让他不能卷入地面上的争端。

    “老鼹鼠,我在这呢!”哈姆莱特远远地喊。他怕席德·梅耶真的恼羞成怒,毕竟一个大魔导师,动起真来,不是我们这些小角sè能对付的。

    每次,我和哈姆莱特都是用这手对付他。分头跑,等他追到了,把我们都制服了。天也差不多亮了。他的骑士课也不得不结束了。

    不过这次老鼹鼠没上我们的当,他只是把哈奥森召唤出来了,说我们不想保护珍妮,她的死活我们觉得无所谓。

    头脑简单的老人马立刻上了席德·梅耶的当,自从得知珍妮的生死与他的寿命息息相关后,他最怕的就是珍妮出意外。席德·梅耶拿这招对付他,屡试屡中。

    对付一个老鼹鼠,我和哈姆莱特已经吃力。再加上一匹疯人马。结果可想而知。暴怒的sè人马帮老鼹鼠捉住了我们,一顿狂踢猛揍。说我们两个不成气的东西,害死了伊沙贝儿不说,还要害死珍妮,害死他们。

    他们都是珍妮的契约兽,珍妮死的时候他们也就死了。

    我不喜欢席德·梅耶,也不喜欢老人马,但我不愿意他们死。于是,在月sè下,鼻青脸肿地我和哈姆莱特再次坐到石头凳子上,心不在焉地听老鼹鼠的训导。“骑士是公主的守护者,jīng神的传承者,力量与正义的完美结合……”,天哪,编这本骑士守则的人,一定是个疯子,或者,他天生犯贱。

    其实老鼹鼠不罗嗦,我也一直会保护珍妮的。理由我一时也说不清,可能我已经真的把她当成伊沙贝儿的妹妹看了,也可能是出于习惯,但肯定不是他们说的‘忠诚’,与‘英勇’也扯不上边儿。

    我可以把珍妮当妹妹,但不会向她效忠。她的嘉摩缕钵没给过我一点好处,我对那个已经灭亡的帝国没有责任,也没有义务。

    “席德·梅耶大师老了,固执的我也劝不动,你们别理他说的那些东西”珍妮很无奈的对我们说。温暖的圣光源源不断的从她纤细的掌心涌出,包围了我和哈姆莱特。我们脸上的淤青慢慢消退,身上的痛楚也在瞬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。

    “我知道”,我和哈姆来特舒服地享受着珍妮发出的圣光,设计着自己的美梦,“等给伊沙贝尔报了仇,我们就找个海岛去隐居。老鼹鼠找不到我们,即使找得到,他也不能从海底钻出来!”

    “我要和你们一起去,给姐姐报仇!”珍妮拽着我的衣角小声的说“我的圣光,能对付那些魔族”。

    泪水顺着她长长的睫毛,一滴滴的落在我手臂上。这个小公主就是麻烦,一提到伊沙贝尔,她的眼泪来得比泉水还快。

    “不行”,哈姆莱特皱起了眉头,拒绝了伊沙贝尔。他的理由简单无比“我老婆已经没了,要是你老婆也出事了,将来谁叫我舅舅?”

    正当面红耳赤的珍妮和我不知说什么好时,哈姆莱特拍拍我的肩膀,“我拣她回来是给你当老婆的,可不是当盗贼的。”

    然后,哈姆莱特溜了,我愤怒地追了上去。等到珍妮反应过来时,我们已经在去德尔菲的路上。她想追,已经来不及。

    二特权

    我,哈姆莱特还有佣兵麦可和米勒,我们四人扮作卖西瓜的老农夫,拉着两车瓜来到德尔菲。城门的卫兵收了两个银币的进城税后放我们进城。在城边找了个客栈放下货物,我们按着地图到城主府附近踩点。

    劳伦斯的家在城西的贵族区,那里的街道比我以前住的地方宽得多,也没有果核和马粪。每个贵族家都围着高高的栅栏,大草坪上有喷泉和花坛,宽大的房子前有各种雕塑,有时还停着金灿灿的四轮马车。

    按老头给的地图看,那个栏杆雕刻着石像鬼,草坪上有巨大的黑sè兽人雕像的房子就是劳伦斯的家。就是他那sè狼侄子,想得到伊沙贝尔的初夜。

    就是那该死的初夜权,毁了我的米店和肉店,毁了我所有的梦。

    夜,深了。城主劳伦斯大人家的灯火也渐渐黯淡下来。“动手吧。”我低声回头对趴在房顶的麦可说。

    麦可点点头,放下背上那捆暗黑sè的绳索。他和米勒在人马山谷之战后,加入了我们。作为佣兵中的哨探,使用绳索和钢抓是他们的必备技能。

    米勒小心的把绳索用钢爪固定在烟囱壁上,我们沿着烟囱的内壁滑下来,进入劳伦斯的家。通常最大的壁炉都设置在客厅里,劳伦斯家也不例外。客厅的烛台已经燃烧的差不多了,我们在昏暗的烛光中悄悄进入天井,顺着台阶往顶楼走。

    劳伦斯家很有钱,每个楼梯转弯处都立着真人大小的神像雕塑,正好方便我们躲藏。按老头给的地图,顶楼左边第二个房间就是他的卧室。这家伙据说还有两下子,所以我们带了两个老鼹鼠做的迟滞魔法卷轴,哈姆莱特一推开门,我就向里面抛出了一个卷轴。淡兰的光芒充满了房间,然后我听到重物落地的声音。

    房间里只有一个瘫倒地上的女jīng灵,看样子没有什么武技,而且被我们吓坏了。我把长剑架在她的脖颈上,低声问道:“劳伦斯呢?”

    “主人…主人今天去…列农大人家的酒会,不会回来了”。我能听到她牙齿颤抖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想骗我是吧”我手里稍稍加劲,剑峰一紧,在她粉嫩的脖颈划出一道血口。

    那个jīng灵筛糠一样的颤抖着“主人真的,真的不在家。不信,您去问他的侄子默克老爷,他就住在二楼。楼梯右边镶黄金天使像的房间”。

    我想是伊莎贝儿的灵魂在指引我们,让我们可以碰到小劳伦斯这个败类。一拳打昏这个jīng灵,我们悄悄的向楼下溜去。

    快到二楼的时候,我们听到一阵匆匆的脚步。躲在雕像后面,我看到两个彪悍的卫士抬着一个五花大绑的少女向二楼走去。除了绳子,那个女孩身上什么都没有。

    我们冲进默克·劳伦斯的房间时,他正半躺着品味果酒,饶有兴致的欣赏横卧在地毯上的少女。女孩徒劳的挣扎着,试图挣脱绳索,像网里不甘心被打捞上来的鱼。她越挣扎,劳伦斯越开心。这个混蛋,坏得彻头彻尾。

    坏蛋通常不会是硬骨头,才给了他三拳两脚,默克就满含鼻涕眼泪,抱着我们的大腿叫爷爷了。劳伦斯确实不在家,默克为了保命主动交代了劳伦斯的藏宝室,亲自给我们开了密室的门。最后我们四个人每人背着一个大口袋从原路撤退。两个口袋是两口袋珠宝金币,另外两个是默克和那个被抓来的女孩。早晨城门一开,我们就推着西瓜车出了城。那女孩也是被抓来交付初夜权的,我们给她一些金币让她走了。

    我们在人马山谷住的那个石洞和当时一模一样,我甚至有种幻觉伊莎贝儿会和当年一样,披着新娘的嫁衣走出来。默克这个混蛋茫然的看着伊莎贝儿的墓碑,他根本想不起来伊沙贝尔是谁。

    知道我们是因为这个人要杀他,默克·劳伦斯登时被吓尿了裤子。这个垃圾抱着伊沙贝尔的墓碑,死活不肯松手,边哭,边哀求道:“爷爷,我不是要她死啊!我也没有非要她初夜啊,你们饶了我吧”。

    哈姆莱特一脚把默克踢飞,他不愿意让这个垃圾打扰伊沙贝尔的安宁。

    默克爬过来开始吻我的靴子。我直想吐,把他踹了出去。

    “爷爷,我是个贵族,这是多少代传下来的权利,每个贵族都这样啊!”默克顽强的爬起来,继续去吻哈姆莱特的脚“我也不知道会害的爷爷娶不了她啊!”

    “呜…呜…爷爷你放了我,多少金币我都给你。我以畜牧之神的名义发誓,我不知道这样是不对的啊”。他抹了一把血和鼻涕的混合物,继续道:“都是我的奴仆害死她的!都是他们告诉我哪个女孩好看,该要谁的初夜啊!”

    “爷爷,我回去就把那些害人的奴才全杀掉,您饶我的命啊,呜呜…”

    “败类,你知道你毁了多少人的婚姻”哈姆莱特咬牙切齿的抓起一把长剑,狠狠插在默克的大腿根上。

    默克哭嚎的更加厉害“我没别的出息,就喜欢女的。那些女孩子我一般只留她们一夜,然后就放她们嫁人去了,从来不杀的。要是她们伺候的我好,我还赏她们两个银币呢。”

    我们鄙夷的看着地上的脓包。这些贵族眼里,我们这些贱民没有感情,没有尊严,和牲口没有什么区别。

    这些软骨头世世代代像寄生虫一样活着,不干活,也不动脑子,只会像畜生一样凭着本能吃喝,交配。杀这种东西,会脏了我的剑。可不杀他,又太便宜了他。我们所有的梦,就因为这个家伙全毁了,米铺没了,肉铺也没了,伊莎贝儿死了,我们不得不过着流浪的盗贼生活。

    我看看哈姆莱特,他似乎也在犹豫怎么处置默克。那个垃圾说得有几分道理,初夜权是法律赐给他的,即使他不行使,其他贵族也会行使。

    因为这是贵族们的权力,没有人会主动放弃。

    “我有个主意,你们等我一下”哈奥森眨眨大眼睛,一脸的不怀好意。那是老sè马一生中最聪明的点子,很多年后,提起那个鬼点子,珍妮还会笑出眼泪。

    老sè马走出石洞,很快又抱着一块布满苔藓的石板回来了。“杀这个家伙也不解气。他不是就喜欢女的么?那就让珍妮来处置吧”。然后很严肃把石板交给珍妮,解释说那是他以前收集的德鲁伊魔法,终极变形术,德鲁依用这种魔法来把自己变身为动物。

    这个魔法很耗费魔力,要六级以上的魔法师才能用。

    珍妮扫了一眼石板,脸庞立刻红的像要滴出血来。

    劳伦斯的侄子默克永远的失踪了。我们没有杀他。老人马说的对,杀这种脓包,会脏了我们的剑。我们也没有折磨他,还让他每天都能享受到他唯一的嗜好。

    在北方一个偏僻的小村子里,从此多了一头种猪。主人每天都牵着它去配种赚钱。要是哪天它不肯干活或者不好好干活,不但没有猪食吃,还会被主人暴打。

    三劫粮

    本来我们以为我们的举动沉重地打击了财迷的劳伦斯。那天我们几乎毁了他的藏宝室。可德尔菲传来的消息说,劳伦斯把城里的税收提高了三个百分点,理由是加强城市安全维护。这样他损失的钱就可以赚回来了。我们气愤不过,又去他们家偷了一次。结果德尔菲城又多了一个税种,反击盗贼税。

    按珍妮的分析,劳伦斯会肯定会从反击盗贼的税收里把他的损失捞回来,或者拿走更多。兽人都是贪财的,劳伦斯更是兽人里著名的财迷。做为城主,他就可以无限制的加税,我们的盗窃行为,根本伤不到他的分毫。

    并且,我们也不能再去第三次。第二次去的时候,劳伦斯家的岗哨明显增加了,若不是老鼹鼠做的魔法卷轴非常好用,我们几乎不能安全地回来。

    只要劳伦斯还是城主,我们根本没机会复仇。除非他不是城主,我郁闷的想。我们该干点什么让他当不了城主呢?德尔菲城里有我们的眼线,很快就帮我们打听找到了一个机会。

    魔族和人族的战争没有因为德尔菲的沦陷而停止。魔族仍然继续向南方开进,北方被征服的各个部族必须筹集粮食和武器,组织运输队伍向南方的战场运送。当运输队伍经过城市附近的时候,城主有责任派卫队保护运输车队,直到下一个城市的地界。

    最近一拨运粮的队伍七天后进入德尔菲境内,劳伦斯要负责整个城市境内的运输安全。通常这种保护基本是走个样子而已。因为亚尔河北部已经全是魔族的领地,没有什么大的反抗势力。之前最严重的案件就是一群饥饿的贱民在夜里偷了两袋运输粮,然后被魔族绞死。

    加上三个佣兵,我们现在一共只有五个人,想要给劳伦斯捣乱,力量还是太小了些。哈姆莱特提议找更多的佣兵,反正从劳伦斯那里偷来的钱足够提供最优厚的薪水。珍妮很认真的问要不要哈奥森一起去干活。我想都没想就说:那最好不过了。

    “你不会反悔吧?”珍妮笑嘻嘻地问,小巧的鼻子几乎卷到了面孔上。

    “傻子才反悔呢!”我说。老人马战斗力那么高,如果能把他拉上一起行动,就能多几分胜算。

    “那太好了,你终于肯带我一起去了。”珍妮高兴地叫道。看我反应不过来,她笑嘻嘻解释,要是她去了,哈奥森必须保护她,就一定会去卖力干活,而且她的圣光对付魔族很好用。

    珍妮的脑子总是转的比我快,老是绕着弯就把我骗进去。其实我真的不想珍妮去,我更希望她还能像以前一样,无忧无虑的在人马山谷打猎,烤兔子。

    我不想让她死。伊沙贝尔走了,生活的快乐失去了一半。我不想再失去剩下的一半。

    德尔菲城依山畔水,风景秀丽。城北有大片的灌木林和淙淙的溪流,是个打劫的理想场所。我和哈姆莱特带着佣兵埋伏在灌木丛后,看着车队渐渐走进我们的埋伏圈。

    嘈杂的脚步声打乱了平原灌木林素有的平静。

    飞马shè手优雅的在林间盘旋瞭望,披着鲜明铠甲的兽人战士扛着斧子井然有序的开道,无数人族,兽人的劳力推着沉重的粮车,茫然的前进。高大的魔族士兵骑着马前后巡视,数米长的藤鞭不时的落在苦力身上,催他们快走。

    rì落之前队伍就可以到德尔菲城了,劳伦斯很满意行进的速度。两天之后,他就可以在城南的边境把粮食移交给阿德雷城的城主,押送任务就算圆满结束。要是这次帝国南下可攻陷下斯帝尔城,不知道会缴获多少宝贝呢。据说南方的山地矮人有神秘的宝石矿,还能打造魔法兵器,要是都抢来的话……

    哈姆莱特慢慢掀去身上的伪装,从潜伏的草丛中站起,他手持一张半人高的长弓,如抱婴孩般的右手夹着特制的长箭,绑在箭杆上头的魔法卷轴已经开始发动,他这一箭必须shè在粮车上,将最前面那辆粮车引燃。

    这一箭,他练习了无数次,绝对不会失手。

    火一下子窜起老高,把整个粮车都送了半空。然后,烟花一样落下来,在粮队前下了一阵火雨。

    到底是大魔导师老鼹鼠做的魔法卷轴,威力就像他亲自施展火焰魔法一般,甚至更强。整个运粮队一下子乱了套。充当前锋的兽人们惊呼着,拎着兵器四处乱窜。受到祖先的影响,他们怕火,特别是这种莫名其妙的野火。

    我带着几个佣兵从灌木后一跃而起,将手中魔法卷轴接二连三扔向粮队前方的魔族士兵。这是老鼹鼠亲自做的圣光卷轴,对于蓝血魔族,给人类疗伤的圣光对他们就是钢刀。不幸被圣光击中的魔族抱着身体在地上翻滚,哀嚎,一会儿功夫,我已经杀到了粮车前。

    劳伦斯显然没有预料到有人敢在诺思帝国境内对帝国的军粮下手。带着他的卫队,气势汹汹地向我冲了过来。刚冲到一半,粮队后又响起了惊呼,一个巨大的圣光结界出现在那里,结界内,所有魔族士兵都倒了下去。老人马哈奥森挥动一双巨剑,毫不客气地切下魔族士兵的脑袋。在他的背上,戴着黑sè面具的魔法师珍妮高举法杖,洁白的圣光源源不断的飞出,雨点般shè向四散奔逃的魔族。

    飞马shè手们赶来增援,却shè不透圣光结界。每当结界弱下的时候,护卫在珍妮身边的麦可立刻丢出一个卷轴,用新的结界将原来的替换掉。

    有的魔族士兵拼命冲到结界的附近,试图用长刀砍破结界。却被远处的哈姆来特一一shè翻。

    我猜想劳伦斯已经很久没有见到魔族武士这样被屠杀的场景了。他一边指挥士兵分头对我们进行攻击,一边大骂我们卑鄙无耻。不过他还不至于白痴到只会骂人的程度。几个飞马shè手陆续升入空中,赶往德尔菲城寻求支援。

    劳伦斯也是久经沙场的将军,他看出出偷袭者人数不多,主要在依靠魔法力量。所以他将麾下士卒分为两股,与我们纠缠。战局渐渐开始胶着,大批的魔族士兵前仆后继地挡在了我们面前,用生命捍卫他们的军粮。

    只要可以拖延沙漏翻转一次的时间,德尔菲城中的飞行部队就到达,他可以轻易的歼灭我们这伙“暴徒”。劳伦斯的分析是正确的。不过正确的分析并不完全是取得胜利的关键。就在他指挥部下与我们交战时,粮队的中部发出一阵巨响,耀眼的七彩光环在空中爆裂,化作无数火球砸在粮车上。又一群披着树叶,顶着树枝的黑面具武士从林中冒了出来,对着粮车扔出几十个魔法卷轴。

    卷轴落地,炸开,烈焰从地面上涌出,吞没整个粮队。

    这些偷袭者数量也不太多,集中冲向了粮队正中。他们手中没有武器,只有一个个魔法卷轴。火系魔法的卷轴。

    只有高阶的大魔法师,才能用魔法阵将一定数量的魔法元素封存在特殊的白sè丝绢上,做成魔法卷轴。而且魔法卷轴必须一个一个的做。在黑市上,一个魔法卷轴至少要卖两千金币,还是有价无市。

    风系的、火系的,米勒带着二十几个佣兵,对着粮车将魔法卷轴乱扔。好像这些卷轴都不要钱一样。

    席德·梅耶不愧大魔导师之名,他亲手做的卷轴,魔法火焰不但燃烧能力强,而且在魔法旋风中可以再生。几点小的火星在魔法旋风中很快就生长成车**的火球。那些没有着火粮车只要沾上一点,立刻冒出滚滚浓烟。再被魔法旋风绕上几卷,立刻变成新的火源。

    劳伦斯大声叫骂着,带着一伙士兵向我冲来。他知道自己已经来不及扑灭火焰,想活捉我洗脱自己的罪名。

    “那个当头领的,滚出来,跟我决斗!”劳伦斯轮着大斧,狂暴的大喝。他的眼睛已经变成了血红sè,这是兽人狂化时的症状。变为狂战士的兽人不知道疼,越见到血,越会兴奋。

    我不会和劳伦斯决斗,我不是骑士,从开始就不是。如果不是他和那不公平的律法,我现在还是德尔菲成中一个快乐的粮店伙计。

    我带着佣兵们在粮车周围跟劳伦斯兜圈子,抽冷子再向火堆中补上几个卷轴。

    “别追别追,再追我拿魔法卷轴烧你”,米勒冲着一个魔族武将喊道。趁对方一愣神的功夫,将卷轴扔进了火场。

    “剧毒魔法火焰啊,想活命的到西边的小溪灭火啊,迟了就肠穿肚烂啊!”。麦可在圣光护罩里,捧着一堆卷轴叫喊。几个吃足了魔法卷轴苦头的兽人掉头逃开,麦可笑了笑,把卷轴抛向半空。

    半空中,炸开几团漂亮的焰火。一头漂亮的不死鸟在火焰中诞生,欢快地鸣叫着,冲向魔族的飞马shè手。银翼飞马吓得掉头就跑,根本不顾背上主人的命令。

    几匹飞马逃得太慢,被不死鸟从身边掠过。漂亮得银翼立刻与不死鸟的火焰之尾变成了相同颜sè。然后,飞马变成了烤鸡。飞马背上的shè手从空中掉下来,被摔成了肉饼。

    “劳伦斯将军被烧死了!”,有人在浓烟中大喊。

    “城主大人殉职了!”米勒模仿着兽人的发音,伤心地哭喊。

    劳伦斯提升斗气,用大斧挥出的气流,尽力逼退身边的火焰。他刚要开口说话,我一挥手,三四个火系魔法卷轴同时落向劳伦斯,浓烟立刻将他的话堵回了嘴里。

    我向珍妮挥了挥手,让她打开了最后一个魔法卷轴。一波蓝sè的水光将所有带黑面具的人罩住,就在魔族和兽人战士惊诧的目光中,我们集体消失了。

    空间传送门背后,留下熊熊火焰。还有,从震惊中缓过神来魔族将士们绝望的哭喊。根据魔族法律,等待他们的将是军营门外的绞刑架。

    我们没有亲手杀死劳伦斯,但他的结局,肯定必被我们杀死还惨。

    四影盗的由来

    又一轮满月在山那边升起了。

    席德·梅耶捋着他的长胡子,开心的听我们讲伏击劳伦斯的过程。“珍妮,你的圣光攻击力不够,还要多练习”。他拍拍珍妮的头顶,从怀里掏出一大卷羊皮说“你的强项只在光系魔法方面,对水系元素感应能力一般,对火系元素几乎没有任何控制力。所以我打算让你学jīng灵的魔法,通过控制风系元素来辅助提升光系魔法的攻击力”。

    我不知道老鼹鼠对珍妮抱着多大的期望。私下里连哈奥森都说珍妮对光系魔法的领悟能力非常强,二十年后甚至有可能达到老鼹鼠的境界。席德·梅耶每次见到珍妮,却总说她要加倍努力,要她学新的魔法。我知道珍妮只能用最初级的火系魔法,比如烤鹿的时候生个火堆什么的。不过她这么年轻已经能用五,六级的水系和光系魔法了,还叫很差吗?

    正想着呢,耳朵上突然传来一阵剧痛。“小子,你们学骑士jīng神学的怎么样了,骑士的八种美德解释给我听”。

    我抬起头,冲着席德·梅耶翻了翻白眼。他是偷袭粮队战斗中功劳最高的人,所以有点居功自傲。

    当初准备烧粮草的时候因为人手不够,我和哈姆莱特商量后,决定请老鼹鼠帮忙。虽然暗夜jīng灵不能之直接卷入地面上的冲突,但帮我们做点工具不算违反他们与地面种族之间的契约吧。

    知道我们要去找魔族的麻烦后,老鼹鼠非常尽心。他尽可能多的满足了我们的要求,连保护珍妮的结界和撤退用的魔法阵也是他事先做好的。

    因为珍妮执意要参加偷袭,他怕珍妮受伤,所以干活分外卖力。据席德·梅耶大魔导师自己说,他是像作坊里的木匠一样,整整做了七天七夜的卷轴和魔法阵。

    高阶的大魔法师通常不会耗费大量魔法jīng力去重复做这种只有普通人才买的东西。大魔法师在各国都受到非常高的待遇,根本不缺钱。许多大魔法师会炼金术,或者能探测魔法宝石。而且如果需要钱,只要对国王说要做魔法试验了,或者‘无心的’透露给慕名拜师的人们,试验材料和经费一眨眼就齐了。

    除了席德·梅耶这样被困在暗夜jīng灵族的超级大魔法师,整个大陆再不会有第二个魔法师肯这么浪费自己的魔力。

    除了我们,大陆上也不会有第二伙人,可以在一个固定的地方,“挖”到大堆的高级魔法卷轴。

    老鼹鼠将卷轴做好后,埋在地下。然后我和哈姆莱特去挖。这样,他没有违背暗夜jīng灵的规矩,我们也没有得到他直接的帮助。

    当然这一切不是无偿的,做为条件,老鼹鼠要我们当骑士,理解骑士的jīng神与美德。

    “您说的骑士的美德是谦卑、荣誉、牺牲、英勇、怜悯、jīng神、诚实、公正这八种”我同情的看着老头说。他显然对我的进步很满意,赞许的点点头。

    “不过这些狗屁美德我一个都不信”我耸耸肩膀“我打不过你,你要逼我做骑士我也不能反抗。可我当了骑士也不干你们说的骑士的那些事情”。

    “当骑士是一种荣誉,只有最杰出的人才能当骑士”老鼹鼠被我们气的直翻白眼。

    “一头杰出的奴才而已”我不屑地吐了口吐沫,“大伙都一双眼睛两只手,凭什么骑士就得给王国效劳。况且,我在垃圾堆里寻找食物的时候,帝国在哪里?”

    “谁规定骑士要保护公主?我们不欺负谁,也不当谁的奴才,这样不是更好?”哈姆莱特的想法和我一样。

    我们不希罕什么名声,荣誉,梅耶大魔法师说的大道理我们也不懂。想这许多空话很费脑子,还不如想怎么收拾劳伦斯实在。

    烧粮车的后果与我们所设想的大相径庭。劳伦斯并没有被送上绞刑架,据米勒他们打探回来的情报说,诺思帝国的大检察官亲临了粮车被劫持的现场,得出了至少上百个中级以上法师参与了劫粮行动的结论。

    拥有上百个中级法师的盗贼团,实力当然不是劳伦斯所能对付的。所以,他没有获罪,并且因为战斗到最后而获得了勋章,爵位也跟着升了一级,由伯爵变成了侯爵。

    不过德尔菲的税率又高了一大截。据佣兵们传言,为了打通帝国高层的关节,劳伦斯家的藏宝库又空了一次。这些钱,自然得从百姓身上找回来。

    这次行动带来的第二个后果就是,我们都成了诺思帝国的“A”级通缉犯。

    偷袭的时候我们都戴着面具,魔族没有办法画图像悬赏,所以宣告只要发现戴面具(特别是黑sè面具)的可疑人物,通通逮捕。

    劫粮行动带来的第三个后果就是,很多家人惨死在魔族和兽人手上的盗贼,四处寻找我们要求入伙。魔族的通缉令所带来的广告效果真不一般。当盗贼们见到魔族的通缉令,发现我们不但有钱,还有圣光魔法师的时候,就铁了心要和我们一起干。

    他们冒充我们的样子四处给诺思帝国找麻烦。导致带面具的盗贼集团名气越来越大,游吟诗人甚至亲自给大伙取了个名字,叫我们“影盗”,像影子一样存在,却触摸不到的盗贼。

    这个名字我非常喜欢。

    我和哈姆莱特私下里见了几伙盗贼,在福雷河附近的一片森林里,建立了新的营地。我们都是没有家的人,在营地里,我们把彼此把对方当做兄弟。

    我们没有按席德·梅耶的要求,以珍妮为号召,举起反抗大旗。除了我、哈姆莱特和最初那三个佣兵,其他人都不知道珍妮的真实身份。

    在他们眼中,那个总是带着面具,名字叫做“简”的女孩,是哈奥森兄弟的妹妹。

    哈奥森兄弟指的是我和哈姆莱特。我们现在的名字分别为莫兰·哈奥森、奥托·哈奥森,老人马哈奥森算是我们的父亲。

    当我们把更换名字这个决定告诉老哈奥森时,老sè马居然喝醉了,抱着酒坛子哭了一夜。我想他是被气的,因为有我们这么不听话的养子。

    五小挫折

    南方派了使者和我们接触。来的人是个很帅气的年轻士兵,笑起来有一口很白的牙齿。他自称派姆,是佛拉伦尔将军的副官,给我们带了佛拉伦尔将军的亲笔信。派姆说将军称赞我们是英雄,烧掉十万魔军的粮草的行动帮助他们取得斯帝尔城保卫战的胜利。还说将军非常感谢我们为嘉摩缕钵帝国做出的贡献,会把我们的功劳上报请皇帝陛下,查理。

    我们很冷淡的告诉派姆我们只做自己该做的事情,并不在乎南方怎么看。

    那个查理,只有我们知道他光鲜的外表内,是怎样龌龊。我们不喜欢魔族的诺思帝国,也一样不喜欢查理建立的南嘉摩缕钵。

    他没有国王的权杖。那个象征着嘉摩缕钵帝国最高地位,镶嵌着红宝石的权杖被珍妮砸断了,埋在人马山谷里。

    这个秘密,除了我们从人马山谷幸存下来的六个人,一匹马,没有第七人知道。

    派姆很惊讶我们对嘉摩缕钵无所谓的样子,不过还是礼貌地告诉我们近期不要再攻击魔族,尤其不要再打军粮的主意。他们的间谍收集的情报表明,因为魔族现在急需军粮,魔族元帅的义子兰斯亲自率领重兵和劳伦斯押送粮食。

    提说义子,我立刻想起劳伦斯侄子的脓包样,所以不由得冷笑了几声。派姆皱了皱眉头,告诉我是魔帅安德烈的jīng灵义子兰斯,千万不要去惹他。

    切!我还不知道好多贵族有了私生子不敢认,就说是义子义女的,然后带在军队立混军功,不久就可以混个伯爵侯爵之类头衔,名正言顺的当贵族了。

    这次军粮,我们当然还是要劫的。理由很简单,这次押运粮食的将领,还有劳伦斯在内。如果这次再失败的话,我想他就彻底完了。

    只是怎么偷袭就成问题了。第一,老头梅耶不肯再给我做那么多魔法卷轴了,他说如果我们真的要持续对抗魔族,就要按他的建议组建军队,打出珍妮的大旗。第二,我们的队伍虽然比以前人多,但也还不到一百人,对付不了大量魔族士兵。第三,魔族这次会很谨慎,偷袭难度更大了。第四,这次要不要带珍妮?虽然她坚持要去,可这次会非常危险,我不想希望她受到伤害。第五,怎么样安全撤离阵地……

    我们和几个经验丰富的老佣兵商量了很久,决定只能利用熟悉地形的优势了。暗夜jīng灵梅耶可以弄到德尔菲附近很详细的地图。最后我们决定把伏击地点设在亚尔河边的山谷。那里离魔军的前线只有一天多的路程,按米勒的分析,他们快到目的地时是最容易松懈的时候,也是我们最好的机会。

    因为珍妮坚持要去,哈奥森只好极不情愿的跟着。还提了条件,就是不参加袭击只保护珍妮,而且一旦情况危险,他只带珍妮一个人逃离。虽然老人马不干活有点影响战斗力,但珍妮不会有危险,让我放心了很多。好在现在是夏天,亚尔河附近的山谷林木茂盛,方便我们隐蔽,撤离。

    我们把突袭的时间选在黄昏,主要是考虑天黑了以后撤退方便。德尔菲城卧底的兄弟传来的消息,军粮来的时候应该是月初。要是满月的那天该多好啊,关键时刻,珍妮佯装遇到危险,我不信老鼹鼠敢不出头。他发一个禁咒就能把魔族消灭差不多,根本不需要我们费力气。

    兄弟们还带来一个坏消息,是关于这次押粮的另一个将军,魔帅的义子兰斯。

    据说这个兰斯是魔帅最宠爱的义子(魔族的贵族圈盛行的说法是,兰斯是魔帅安德烈和jīng灵公主的私生子),不但长的非常帅,而且武功都是魔帅亲自教的,非常高。

    至于怎么高,大伙谁都不知道,报信的兄弟说千万要小心这个家伙。

    夏天的黄昏很美,我躲在岩石的夹缝中眯着眼睛看天上的晚霞。北方的天空,几片闪烁着银光的流云迅速的向南飘来,那一定是探路的银翼飞马队。要不是凭借茂盛的草木和岩石遮掩,魔族的空中部队很容易发现我们。

    银翼飞马来回巡视了几圈以后,我开始感受到大地轻微的颤抖。我们埋伏在一个V型山谷的两翼,只有谷底平坦的道路可以让粮队通过。当夕阳半落的时候,我看到晃动的彩sè旗帜,听到魔兽和战马的嘶鸣。

    我们的计划是引爆珍妮布置在山谷的两端的魔法阵,把粮队堵截在山谷里。老鼹鼠属于嘴硬心软的那种人,虽然口口声声说再不会帮我们,上次月圆的时候还是做了些魔法卷轴。不过因为时间太仓卒,数量不到上次的五分之一。

    这次的粮车防护工作明显严密了很多,推车的都是身穿铠甲的士兵而不是苦力,粮车上都插着长枪和刀剑。

    “敌人至少两三千呢。太多了,我们能毁多少算多少吧,不能硬拼啊。”哈姆莱特回头低声和我说。

    我轻轻点点头“看差不多你就发撤退信号吧,硬拼我们人不够。”粮队的规模比我们预计的要大,队伍最前面已经出了山谷,后面的还没有进来。

    那就从中间截断吧,我心里想。

    我从怀里掏出一个蜡封的圆球,核对了一下图案,小心的把捏碎腊皮。

    珍妮受到老梅耶做魔法卷轴的启示,做了好多不同颜sè的魔法光球。然后用魔力凝聚住,封在腊球中。珍妮的魔法力太低微,做的光球没有任何实际杀伤力,不过加入不同颜sè,做为战斗信号已经足够了。

    一道橙sè的光箭从山谷直冲天际。埋伏在山谷两端的米勒和伯瑞看到光箭,挥手掷出魔法卷轴。轰鸣的巨响中,山谷两端无数巨石和大树被震落,纷乱的滚下山谷,堵住去路。哈姆莱特又挥出一个绿sè的光球,埋伏在山上的兄弟开始向山下shè戴着沾着火棉花的箭,偶尔也扔几个魔法卷轴。这次我们手里的卷轴不多,只好省着点用了。

    魔族的士兵有些惊惶,有的开始嚎叫,乱跑。等他们乱的再厉害一点,我们就有机会冲下去狠狠教训劳伦斯了。我看了哈姆莱特一眼,和他心照不宣的点点头。就在我准备发第三个魔法光球的时候。魔族的队伍中传来一声悠扬的清啸。

    那个略带沙哑的男低音好听极了,婉转的长吟在山谷外回荡,比我以前听的任何曲子都好听。被挡在山谷外的大队魔族人马中,一匹银翼飞马腾空而起,修长的翅膀在夕阳下划出一道优雅的曲线。

    离的太远,我看不清那人的容貌,只觉得他全身都被夕阳的光辉笼罩着,有一种说不出的英武。

    远在一千五百米外,那人已经在半空中弯弓搭箭,shè向对面山谷的兄弟。一点金光从他手中逬出,直插米勒他们的埋伏点。

    不用看,我知道他shè中了我的兄弟。跟老人马练习了这么久shè术,我的眼界绝对不会判断错。

    可是,即便我的shè术现在已经和老人马差不多了,也不过六百到八百米shè程。老人马说,就算是最高阶的骑士,也不可能shè到一千米以外。

    偏偏那个家伙,在一千五百米外夺走了我兄弟的xìng命。

    那人出手非常快。就在我发愣的一瞬间,七八道亮丽的金sè华光已经向山谷飞去。金光落处,石木横飞,兄弟们的躯体和乱石断枝纷纷从山上滚落。

    魔族士兵见状高呼雀跃,在那人的指挥下迅速向我们反扑过来。那人压低马头,在粮队上盘旋,哪里出现疏漏,他的弓箭便指向哪里。

    顷刻间,十几个兄弟倒在了他的箭下。魔族战士已经开始清理堵在山谷两端的木石,要是被我们截在山谷两端的士兵也进来,我们就都完了。

    “不行了,这人箭术太好了”我回头对哈姆莱特说。

    “这样下去不行啊,要不撤吧”哈姆莱特话还没说完,我就发现更糟糕的事情了。

    珍妮竟然从隐蔽的地方冲出来,对着骑着飞马的魔将发出了圣光攻击。她可什么防护也没有啊!我从岩石后一跃而起,同时挥手丢出另一颗魔力光球。

    光球在半空发出刺目的鲜红sè。所有兄弟都从埋伏的地方冲了出来,杀进山谷。

    “你疯了,那是进攻的信号”。哈姆莱特忍不住在我身后大叫,“用刻着鹿角的信号球,笨蛋!”

    我知道我情急中放错了信号,可是已经来不及改了。兄弟们和魔族武士已经开始短兵相接,这种情况下,我们已经不可再退。

    空中,飞行的魔将毫不在乎珍妮的圣光。三团金sè的光芒从他的弓上弹出,直奔珍妮。珍妮挥出的防护结界抵挡住了前两枚利箭后已经薄的若隐若现,挡住第三枚后碎做一片片晶体。

    眼看那魔将又对着珍妮举起长弓,我把怀里所有的魔法光球都对准他抛去,然后开弓对他猛shè。那些光球爆发出光怪陆离的sè彩,流星一样冲向魔将。他显然被这种奇怪的攻击术吓了一跳,一拉银翼飞马向北逃去。他的高度远远的超出我的shè程,我发的箭都全部shè空,噼里啪啦地落在地上。

    发动圣光攻击的珍妮和人马已经被魔族包围了,哈奥森双手挥舞大剑,蹄尾并用的对付魔族士兵。这个没大脑的家伙,早忘了以前说好的,有了危险要马上带珍妮离开。

    我用尽力气对着老人马大喊“混蛋,快带她走啊!”,挥动长剑狠狠的砍向冲上来的魔族。

    魔族的蓝血和人族一样的,充满着甜腥的味道。我疯狂的挥舞长剑,剑锋到处,血肉横飞,哀嚎四起。我冲下了山谷,冲向珍妮。

    四周到处是魔族,我机械的砍杀着,甚至已经感觉不到身中刀剑的疼痛,我看不见其他兄弟在那里,也没有时间去找他们。

    “路通了啊!”

    “消灭偷袭者啊!”耳边传来魔族武士的欢呼,我知道这次我们都完了。

    死就死吧。从德尔菲陷落的时候开始,冥神已经等着我们这些贱民来当他的仆从了。至少我不是跪着等死的。空中那个魔帅已经飞回来了,他显然也注意到我,猜到我是这些人的领袖之一。

    风,异常急速的向头顶压来。我能感觉到风中强大的攻击力。那攻击气流已经把我包围了。我仰头看到金sè的光从天空向我飞来,我无处可逃。我只想知道,这么强大的魔将,到底是谁?

    我感觉到另一股更强大的风从我头顶掠过,一抹柔和蓝sè的光芒在我头上飞过。抬起头,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。那抹柔和的蓝光刚好将魔将shè来的金sè利箭迎住,两箭相撞,在半空中“砰”地炸开,强烈的光芒刺激得我眼前一片空白。

    在倒下去的刹那,我听见魔族士兵惊恐的叫声“不死战神!”

    有人趁我摔倒的时候又给我背上补了两刀,腿上扎了几枪。好在我能凭敌人武器带动的风声判断他们攻击的部位,勉强躲开保护要害部位。等我的眼睛恢复视力的时候,战场的情况已经有了变化。

    战场上多了许多身穿黑sè铠甲的人族士兵,他们杀入了魔族武士当中,用钢刀泼出一片片蓝血。那个骑着飞马的魔将在半空中和一个黑甲将军激烈的打斗。他已经不用弓箭了,开始在飞马上相对冲击。

    两匹飞马靠近,冲刺,二人交错而过。

    距离拉开,两匹飞马再次对着加速,长枪撞击在一起,巨大的气浪逼得附近的战士连连后退。

    无论魔族,还是人族,没人能在二人交战的时候插手。哈姆莱特的自诩力大,却也只能远远地观战。

    这是我见过的最华丽的一场战斗,从来没有人,把武技发挥得像他们一样jīng彩。就像德尔菲大戏院门口的歌剧海报,每一个动作,都伴随着一串音符

    五jīng灵王之弓

    “你是奥托,还是莫兰?”有人在我背后低声问。

    我回头看到一口白牙的派姆,正挥剑砍击我身后的魔族。只有私下无人的时候,我,哈姆莱特和珍妮才叫彼此的真名。在影盗组织里,哈姆莱特叫奥托,珍妮叫简,我叫莫兰。

    “我是莫兰,你们怎么会在这里?”

    “大家伏击的地点想到一起了。要不是路被堵了,我们还会早点”派姆笑嘻嘻的说,好像在酒吧一样悠闲。

    “我听到有人喊‘不死战神’”我犹豫了一下“难道……”

    “除了战神,谁能挡的住兰斯的箭?”提到不死战神,派姆立刻jīng神了,“伙计,要不是他那一箭,刚才你就完了”。

    不死战神佛拉伦尔的出现,是我们和魔族都没有预料到的。他的到来使袭击军粮行动顺利完成了。我们的兄弟死伤过半,哈姆莱特,哈奥森和我伤得都很重,好在珍妮没什么事情。

    乍一看上去,佛拉伦尔很可怕,古铜sè脸庞上布满纵横的刀疤。虽然我对南方帝国没有什么好感,但这人说话做事的爽朗明快倒是很对我的胃口。手下的兄弟们见到传说中的不死战神都很激动,所以当佛拉伦尔邀请我们去他的斯帝尔城做客时,弟兄们都期待的看着我。

    哈姆莱特和我婉言谢绝了邀请。要是被他们发现帝国第一继承人珍妮就在我们中间,我们没有一个人能活着出得了城。战神佛拉伦尔倒不介意我们拒绝他的邀请,说只要是反抗魔族的人,就永远是他的好朋友。不过他也说我和哈姆莱特斗气很好但武技不足,趁当晚在林间休息时,教了我们几路剑法。

    也许他教的武技太难,我一路也没学会。

    虽然戴着面具,珍妮的魅力还是难以遮掩。不少人族将领对能发圣光的女魔法师大献殷勤,连战神也非常注意她,说她优雅的像个贵族。珍妮不冷不淡的说,每个人都应该是平等的,贵族并不应该比贱民更高贵。战神听了以后惊讶的看了她半天,然后一幅若有所思的样子。

    我忍不住问不死战神他怎么能抵挡兰斯的箭,那家伙可是能攻击一千五百米的距离啊。战神笑了。他给我看他的月影弓,说除了武技,斗气以外,神器也同样可以增加攻击能力。如果换一把弓,兰斯的攻击距离也超不过一千米。不过他手里拿的是jīng灵族流传的神器――jīng灵王之弓。

    据说数百年前魔族用武力征服了jīng灵族,jīng灵族的不少珍宝落入魔族之手,包括前jīng灵王的神弓。这弓呈暗紫sè,弓身布满了魔法花纹,发出的箭和光一样快,而且攻击力惊人。整个大陆能和它抗衡的长弓,只有战神的月影弓和失传已久的霓羽弓。如果我偷战神的弓,似乎不太够朋友。不过要是jīng灵王之弓落在我手里,兰斯这家伙就得被我追着跑了。想象自己高举jīng灵王之弓,追着魔族到处跑的样子,我心里无比激动。

    每天的秋天,当枫树叶最红的时候,就是魔族的赛马节。德尔菲沦陷后,魔族最盛大的赛马节就在德尔菲城举办。赛马节通常持续三天,各城市的名马和贵族们云集德尔菲,前两天是竞赛马的速度,骑手的骑术。城里的未婚少女们都会戴着jīng心装饰的帽子,盛装去郊外看马。城里的贵族组成一个评比团,评比出十位帽子最别致的美少女。第三天是真正狂欢的时候。十位获胜的骑手和帽子最美丽的少女会被簇拥着在城里游行,然后邀请参加国王的贵族宴会。

    当然,这一切都都是贵族的专利,与贫民无关。

    珍妮告诉我,国王的宴会上,不允许带任何兵器,不允许施展任何魔法。所有男士都要身穿打着领结,别着白金胸针的礼服,女士们都会戴镶嵌宝石的银丝珠花。如果遇到心仪的人,就赠送胸针或者珠花表示爱意。

    哈姆莱特已经嘲笑过我好多次,说我每次提到jīng灵王之弓的表情,都证明我生来就是做盗贼的料。当我决定在赛马节偷弓的时候,他只淡淡的说,走吧,难得你看上什么宝贝。这次珍妮用魔法改变了我们头发和眼睛颜sè,我们打扮成参赛的乡村贵族,没有戴面具,大摇大摆的骑马进了城。

    老梅耶以前给的地图又派上了用场,我们很顺利找到兰斯的家。确切的说,那是一个华丽的小宫殿。因为jīng灵的听力比人族好的多,我们又打不过兰斯,所以我们没有敢轻率的跑进他们家。在城里溜达了几天。到赛马节第三天的时候,我们很早就去他的宫殿附近转悠,等他出门。

    我们吃惊的发现他们家门口聚集着很多人,年轻男女都有。他们也是天不亮就来在这里了。难道大家都在打这把弓的主意吗?

    太阳已经升的很高了。两对jīng灵卫兵保护着一辆华丽的敞蓬四轮马车从兰斯家的大门口缓缓驶出。马车的主人身着墨绿sè的礼服,一头亚麻sè的长发在微风中和谐的飘动。他悠闲的靠着车栏,优雅的向聚集的人群点头致意。身边的少女们激动的欢呼着,向他的马车投掷鲜花和丝帕。

    兰斯很高兴,因为他是整个城市的焦点。

    我也很高兴,因为我发现兰斯出门时没有带任何武器,他的侍从也没有人背着那把据说是暗紫sè的神弓。兰斯的马车转弯时,我第一次看清他的样子。宝蓝sè的眼眸,满月般光洁的脸,悠然华贵的神情,微抿的嘴唇又带着几分桀骜,让我想起水神殿里的战斗天使像。

    “小白脸还真长的不错”哈姆莱特悄悄的嘀咕了一句。我虽然很讨厌魔族,也不的不承认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华美俊秀的男子。这家伙背景又大,武功又高,还长的这么帅,我突然有点酸酸的,心里说要偷不了你小子的弓我就不叫“影盗”。

    围观的人都跟着他的马车向王宫的方向走了。我们绕到他家附近,看看四下无人,伺机翻进了院中。兰斯的花园没有劳伦斯家整齐的草坪和喷泉,到处是茂盛的大树,树上缠绕着不知名的藤萝,树下是扶疏的花草,涔涔的泉流巧妙的隐藏在树木之间,不少青苔丛生的大理石雕像错落有致的分散在花园里。我非常喜欢他家的花园,这么多树木都是上好的荫庇场所,偷起东西来可方便多了。

    傍晚的时候,我们兴高采烈的背着jīng灵王之弓,和顺手抄来的一堆珠宝回到了驻地。唯一的遗憾是我们谁也拉不开它。

    老人马甩开膀子试了几次,最后脸涨成了紫茄子sè。他讪讪地说这把弓被人施加了魔法,要等月圆的时候由老鼹鼠来解决。

    “这上面的花纹很漂亮,但整个弓看起来很忧伤”,珍妮在研究弓上面的魔法时黯然地说道。她说这话的时候,我突然发觉,jīng灵王之弓的弦颤抖了一下。

    也许是我眼睛花了,反正那把弓就挂在我的帐篷里,再也没动过第二次,直到下一个月圆之夜的到来。

    水一般的月光下,老鼹鼠围着弓转了几圈,然后得出了一个卑鄙无耻的结论,只有jīng灵才能拥有这把弓。然后得意的瞟了我一眼,说他自己既然已经是暗夜jīng灵了,要是他能拉的开,这弓就应该归他所有。

    没等我回答,老鼹鼠大师就开始默颂jīng灵的咒语,伸手去拨动半透明状的弓弦。弓弦骤然明亮起来,光芒像流动的水银一样照亮了整个弓身。老人马忍不住大叫“好啊!”。话音未落,弓弦上凝聚的光芒竟然向后反弹,将毫无防备的梅耶大师打飞出十几米,脸朝下趴在了泥地上。

    这弓很邪门,你们不要再碰它!老法师面红耳赤地爬起来,大声jǐng告我们。

    “也许是弓弦上有魔族的诅咒吧,我来用圣光探测一下”,珍妮不忍心让我失望,聚集了一团圣光附着在弓上。

    弓好像沉睡去了,一点反应都没有。珍妮想了想,又使出了jīng灵族的魔法‘纯净之光’,用银sè的魔法光照shè弓弦。山间突然起了夜风,吹起无数落叶枯枝,一阵凄迷的音乐在弓弦上响起,仿佛有幽灵在空气中唱着凄凉的挽歌。珍妮稍一走神,手掌被弓弦擦破,鲜血立刻顺着弓弦淌满了弓身。

    我们和老人马同时扑上前去想拉珍妮远离邪弓,可是下面发生的事情让我们都惊呆了。

    那把弓从珍妮手中飞出,慢慢地浮上了半空。

    我们看到了幻象,在幻象里,有另一个兰斯。

    六贵族

    我给兰斯写了一封信,用珍妮教授我的文字。信里边,我没跟这小子客气,要他带五百颗彩钻,三套特级纯金jīng灵防护盔甲,单人匹马来赎弓。

    时间约在下一个月圆之夜,篮月森林的紫藤泉畔,有老鼹鼠在场,我不怕兰斯。

    兰斯胆子够大,果然独自骑着银翼飞马来到了紫藤泉。老鼹鼠和sè人马已经埋伏在附近,我和珍妮,哈姆莱特戴着面具,背着jīng灵王之弓来到了泉水边。

    “盗贼,你们要的东西我带来了”。兰斯冷冷的指着地上的一大包东西,厌恶的说。

    “其实,我们不想要你的财宝,我只想让你帮我做一件事”,我愤怒的回答,这小子从头到脚都透着傲慢。

    他越傲慢,我看他越不顺眼。好不容易偷来的弓要还给他,这事傻瓜才干的事。

    但是,这把弓我必须还给他,因为,这些rì子,珍妮和我读到一段jīng灵王国的历史。

    “要什么,赶快说,我很忙!”兰斯气哼哼地答道。看得出来,他舍不得jīng灵王之弓。从见到我们开始,他的眼睛就一直盯在珍妮背上。

    珍妮缓步上前,柔声说,我们不要你带的东西,只像让你看一样东西,无论你相不相信,我希望你耐心的看完。她抽出匕首,割破手指,小心的让指尖的鲜血滴落在弓弦上。

    染了血的弓弦迅速半透明的白sè完全变成晶莹的红sè,凭借肉眼能看到无数红宝石般的细小晶体在弓弦内急速的闪烁流动!

    暗紫的弓身也散发出那种艳丽的红sè,而且整个弓体,红得令人目眩。

    红光开始围着弓体旋转,形成柱状的光体。光体的颜sè从殷红褪成浅粉,最后形成一个银白sè的镜面。镜面里有人激烈的打斗,其中一个,竟然是背着jīng灵王之弓的兰斯!

    兰斯骑着飞马漂浮在半空中,和一个背后有着三对黑翼的魔族对持着。那魔族手中挥舞宝剑,浓郁的黑气从剑锋中不断涌出,化作一条条黑sè的巨蟒,张开大口的向兰斯扑来。兰斯举着一把银sè的长枪,洁白的斗气从枪尖shè出,把黑sè的巨蟒击成碎片。

    在他们身下的战场上,几百个jīng灵和数千魔族厮杀在一起。地面上,还有无数具尸体,jīng灵、魔族,肩膀挨着肩膀。

    兰斯周围都被暗紫sè的光华包围着,那魔将的黑sè斗气在紫光结界外徘徊,无法靠近兰斯。兰斯长枪也被黑sè的斗气阻挡,不能伤害魔将分毫。

    就在他们僵持的时候,两匹银翼飞马进入了画面,马上的将军都是银盔银甲。不过从他们尖尖的耳朵和俊秀的长相看,我想他们也是jīng灵。

    “陛下,交给我们收拾他!”马上的将军大叫到,飞马一左一右浮在兰斯的身后。

    “画面上的人不是你,是传说中的jīng灵王”,我不屑地对兰斯解释。画面里的人比他帅,而且,眼神里多了一分宁静,少了一分迷茫。

    全神贯注的jīng灵王无遐分神和前来支援的jīng灵打招呼,撤掉了拢在身体四周的紫sè光华,将两个部下放入结界。靠近jīng灵王的jīng灵疾风一样的抽出长矛……

    下一刻,带血的矛尖从jīng灵王的胸口冒了出来…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jīng灵王发出一声怒吼。在他愤怒的目光里,魔帅安德烈的长剑再次击中了他的腹部和前胸。

    英俊、高大、勇武,近乎完美的jīng灵王从空中落下,跌落尘埃。

    魔将和两个jīng灵成犄角之势围住了他。碧眼的jīng灵摘下头盔,向地上的jīng灵王深深的鞠了一躬。“陛下,长老会已经和魔族约定了和平协议,我们的森林里再也不会有战争了。”

    “是签订当别人奴隶的协议吧!难道你们觉得和平真的如此可贵,值得jīng灵当奴隶,带着枷锁来换取吗?”jīng灵王悲愤地叱责,身后的jīng灵王之弓沾满了他的血,变得如琥珀般红。

    另一个白发白须的jīng灵跨上一步,恭敬的说道:“陛下,长老会已经宣布了和平协议,我们已经选罗尔纳长老做为新的王。签署和约以后,魔族不会对再踏足我们的森林和神殿”。

    “新的王,原来我已经被废黜了”jīng灵王的眼神骤然黯淡,所有人都可以看到,他忍受着多大的痛苦,“玛多拉大祭祀,八百多年,您难道还不明白神殿铭文的含义吗?你们保住了森林和神殿,却葬送了所有jīng灵的zì yóu!”

    有一个头戴金冠jīng灵从森林后慢慢地走了出来,走进已经平静得有些诡异的战场。在jīng灵战士愤怒的眼神中,侃侃而谈,“陛下,做为您的继任者,我会尽可能保护我们世代居住的森林。虽然我们仍然要为魔族而战,至少我们的女人和孩子,包括王后陛下和您的孩子,都可以安全的生活,远离战争。”

    jīng灵王从背后解下沾满血迹的长弓,如捧着一个婴儿般,交到新的王者手上。血从他身上的伤口里泉水一样涌出,我看到生命的迹象从他脸上慢慢消逝。

    “既然你们选出了新的王者,我尊重你们的选择。这把弓陪伴我多年,我希望你能把他交给我的儿子。它沾了我的血,只有我的儿子才能拉开它。”jīng灵王咳了一大口血,又轻轻的叹息道,“可惜,我看不到了。”

    沾满jīng灵王之血,通体闪烁血sè的长弓在红光中缓缓落到新的jīng灵王手上。镜面中的影像完全消失了,突然间,我觉得夜风彻骨地寒。

    虚空中传来jīng灵王的声音。那声音突然变的很温和,很慈祥。

    “我的孩子,我把真相封印在世代相传的神弓中。只有同时用王者的血液和jīng灵的魔法才能打开我的记忆。jīng灵永远是zì yóu的,只有zì yóu的jīng灵,才是真正的jīng灵。”

    “你自己的路,你自己选择。记住,一个人的高贵不是来自他的血统,而是他的行为”长弓的光芒骤然消失,缓缓的落在地上。

    长弓的镜像消散了。

    珍妮轻轻念颂jīng灵族咒语,jīng灵王之弓像长了翅膀一样缓缓向兰斯飞去。“用你的鲜血和纯净之光咒语,你也能再次打开洛特王的回忆。这就是我们要你看的东西。你可以走了”珍妮平静的说。

    兰斯像雕塑一样立在那里,不说话,也不接浮在他面前的jīng灵王之弓。

    我们回头向森林深处走去。其实我还真有点可怜兰斯,几百年傻乎乎的管仇人叫爸爸,不知道明白真相后他会怎样难过。

    身后的疾风大起,我本能的回身挥拳去打。银光闪处,兰斯的飞马腾空向我踢来。太卑鄙了,拿了弓以后袭击我们!我来不及拔剑,只好就地打滚,躲开马蹄。飞马一侧身,左翼夹着风像剑一样横扫哈姆莱特的脖颈。哈姆莱特向后急仰,飞马的翼尖在他胸口擦出一道血痕。

    兰斯在马背上斜身,探手勾住珍妮的纤腰,把她掠上了马背,腾空而起。

    惊恐的珍妮来不及施展魔法,在马背上拼命的挣扎,尖叫。梅耶和老人马同时出现了,可是飞马飞的太高,人马攻击不到,席德·梅耶怕伤到珍妮,也不敢发动致命的魔法。

    我依着大树站了起来,拔剑,跃起,一道纯白的剑气从我的剑尖飞出,直奔飞马的翅膀。这是不死战神佛拉伦尔传授给我的剑术,我一直没学会,危机之中,它居然自己从我的心底冒了出来。

    兰斯拍打着飞马避开,却迎上了另一道光影。是哈姆莱特的剑气,他劈碎了飞马的翅膀。兰斯被避下飞马,抱着珍妮落到树梢上,一片东西随着飞马的身体从半空飘落。月光下,我看清那是珍妮的面具。

    “杀了这小子,他看到珍妮的脸了!”我着急的冲着老鼹鼠大叫。

    梅耶大师完成了一个迟滞魔法,将兰斯罩在中间。光笼中,兰斯慢慢的降到了地面。魔法光芒一消失,愤怒的我就像猎豹一样敏捷的把还没反应过来的兰斯扑到在地,抡拳爆打。

    这小子背后偷袭,还调戏珍妮,所以很心虚,不敢奋力还击。老子不打死你才怪!我心里说,手脚继续加劲,一边打,一边破口大骂这头sè狼。

    有人抱住了我的双臂。我回头一看,哈姆莱特和老人马竟然试图把我拉开。“你们没看见他调戏珍妮吗?”我气愤的对两个白痴吼到。

    两个家伙突然很奇怪的看着我笑。老梅耶凑过来说,是珍妮要我放开他的。我一回头,看看珍妮红着脸站在那里。鼻青脸肿的兰斯爬起来,对着我一脸坏笑。

    他们都傻了,居然想化敌为友。这个小白脸如果可以信任,全天下就没有撒谎的骗子。

    “我揭开她的面具,只是为了证明,弓的镜像是不是一个骗局”。被揍的满脸是血的兰斯对我鞠了一个躬,低声解释。

    “我没想到嘉摩屡钵帝国的女王隐藏在这里。我以父亲的名义发誓,不会告诉任何人女王的下落!”兰斯双手按在胸前,优雅地对天发誓。

    珍妮点头承诺,笑面如花。

    我明白了,珍妮和兰斯都是贵族,他们彼此互相认同。而我,只是德尔菲城的贫民窟长大的清洁工。在珍妮眼里,永远不能和兰斯比。

    但jīng灵王说得好,高贵的是一个人的行为,而不是他的血统。

    那一刻,我“恢复”了理智。后退两步,把手放在胸前,对着兰斯躬身还礼,“兰斯阁下,我要跟你决斗。如果你珍视你贵族的名誉,就拿起剑”。

    这是那个老鼹鼠教给我的骑士礼节。按他们那些狗屁贵族的规矩,我施了礼,兰斯就不能拒绝。

    “你是我的恩人,我没有资格跟你决斗”,兰斯那家伙的举动再次出乎我的预料,

    “那你真的相信今天看到的镜像?”我还是对他不太放心,厉声追问道。

    “我也只在jīng灵的宫殿见过罗尔纳和玛多拉。他们从来不离开jīng灵的森林,你们造不出他们的样子。安德烈说我是一个被遗弃的jīng灵,他在战场上拣到我的时候,我身边就放着这把弓。”兰斯的眼角闪烁着晶莹的泪光。

    “你打算去哪里?”红着脸的珍妮小声问。

    “报仇。”兰斯的眼中寒光一闪。他再次对我们鞠躬致谢,说他以后一定会报答我们。然后来到珍妮面前,单膝下跪,吻了珍妮的手背。

    “我一定会回来看探望女王陛下”,兰斯背起长弓,缓缓走进了密林深处。

    “就这么放这小子跑了”我看着他的背影,不甘心的嘟囔。

    “你这个家伙干什么动不动就找人决斗,你怕死得不快么!”珍妮转过头来,冲着我凶巴巴地喊道。

    “珍妮,注意王者的形象!”老鼹鼠大声提醒了一句,转头对我瞪圆了双眼,“都是你把她带坏的,那么文静的一个公主…”

    “我未必输,他也未必赢”,我小声嘟囔着,懒得与老头和小女孩子一般见识。手背上传来一阵刺痛,兰斯这家伙,骨头真硬。

    十天后,埋伏在德尔菲的眼线传来消息,说兰斯离家出走,投奔了不死战神佛拉伦尔。他终究没有勇气杀死安德烈,替他父亲老jīng灵王洛特复仇。

    chūn天的时候兰斯再次来看望珍妮,送给珍妮一副雕着独角兽的黑面具。他说那是托jīng灵祭祀打造的魔法面具,可以抵抗一切黑暗魔法。戴上后,除了面具的主人,谁也无法将它摘下。

    “如果哪天你不带面具了,我可以考虑和你再打一架。”临走的时候,兰斯突然回过头来,对着我说。

    “切,如果你不带面具,欢迎你随时来找我”,我冷冷地回敬。

    兰斯愣了愣,背着jīng灵王之弓,走了。

    他看不见我躲在黑面具后脸上的笑容。

    他笑我终rì带着面具,不敢以真面目示人。却不知道,他自己也带着一个面具,一个用骄傲和微笑打造的面具。

    在这动荡的时代,我们每个人都带着面具,有人在脸上,有人在心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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