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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是光阴留不住无弹窗 第三百章 紫蓝金刚鹦鹉

    孙莉和梅芳在餐桌上一般不主动话,像昨晚蒲素和父亲在家里喝酒,那不一样。当饭桌变成酒桌,那食不言的规矩自然就不存在了。两人一个是儿媳妇一个是孙媳妇,都比较有眼力见,除非是老蒲和蒲素主动和她们话,她们也是看着阿嬢的眼色简短的回一句就赶紧作罢。

    阿嬢不是个很苛刻的人,只不过老法人有她们的规矩。一个家庭里又这么一个老人,固执的遵循着一些规矩,蒲素不觉得是坏事。这也代表着传统,既是民族的也是家族的,他以后大概不会继承下去,但是也不反对被阿嬢用这种规矩训几句,这让他觉得很有家庭氛围,以后他也肯定会训自己的孩子,让他规规矩矩坐好了吃饭。否则,没有这些规矩,家还像个什么样子了?

    吃完了早饭,两人上楼换衣服,孙莉又拿出她设计的公司制服给蒲素看。蒲素这才发现孙莉设计的都是双排钮的西装,腰片双开叉,秋冬是深灰色的三件套,带马甲,春夏是淡烟灰色,两季都配有衬衫和领带。既然蒲素不计成,面料都是用的毛面料,她从虬江路的面料市场找的进口英国面料。

    蒲素觉得制服也只能这样,穿成酒店大堂经理的效果就不错了,也没法搞什么花头。不过孙莉她找的加工厂是校里介绍的,打样虽然贵,但是底板都留着,以后有新员工进来再订成也就下来了。

    蒲素以前也算是干过和服装搭界的,好歹也是个厂长。当然他完是不专业的,等于是个销售厂长,负责监督那个原厂长“邱厂长”。但是多少也懂一些,所以孙莉和他的这些他都明白。

    最后他听下来,一套的成就要接近两千,而且夏装薄毛面料更贵,已经超了两千,等于一个员工两套衣服要花四千多。好在人不多,满打满算也就十个出头,虽然有点心疼,他还是接受了。

    只不过他想好了,回头要回郭娟商量下,让她颁布一个制服管理办法。服装押金费就算了,他毕竟不是奸商,不和社会上当时那些无良黑心老板坏。但是如果有损毁和人为污染,甚至不能保持整洁和一个应有的体面状态,都要有具体惩罚措施拿出来。

    他要不是约好了老蒲去花鸟市场,肯定和孙莉一起去公司了。只不过各有分工,换完衣服以后还是一起出门,各自开车办事去了。蒲素带着父亲到了花鸟市场,只要不是休息天,花鸟市场的人就不是太多,而且早上其实是最热闹的时候,到了中午以后人就更少了。

    那个卖金刚鹦鹉的老板现在和蒲家父子都很熟悉。蒲素在他店面门口给他递了支烟,聊了几句。老板怂恿蒲素要不要看看新到的一对鹦鹉。蒲素没在店里看到有,老板不敢放在市场里,大概是受保护的,比蒲素买的红蓝金刚鹦鹉要稀有的多。

    蒲家父子两一听就来了劲头,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,蒲素喜欢这些肯定也是受了他父亲的影响。然后老板,要是想看,他现在就关了店门,带他们到他家里去看,反正离得不远。

    两父子自然是没什么意见,催促着他赶紧关门。花鸟店关个门没那么容易,店门口到处都放着鸟笼,老板干脆也不关了,委托隔壁老板帮忙看一会,就带了他们回家去看鸟。

    老板家就住在不远的北京路的一个石库门房子里,二楼。家里虽然西摆放的不少,但是也算整洁。一进门蒲素就看到了一对西,眼睛顿时就挪不开了。

    这是“紫蓝金刚鹦鹉”,老板道。相比较普通常见的鹦鹉而言,紫蓝金刚鹦鹉堪称是s中的s。成年的蓝金刚鹦鹉体长可以达到一米以上,这个级别的体长几乎是普通鹦鹉的五倍。而它们的体重更是达到了三斤,甚至比一只鸡还要重。除了出众的体型以外,蓝金刚鹦鹉的羽毛也极为华丽,纯洁的蓝色浑然天成,就仿佛是油画中飞出的灵一般。

    蒲素注意到这两只鹦鹉的羽毛,那种蓝,无法用语言形容。不是化颜料能调配出来的,和有些矿物颜料的那种蓝有些相似,而且质感像是天鹅绒。后来进入电脑时代,蒲素才知道那种蓝,其实应该是钴蓝,而钴蓝是指一种明亮清澈的蓝色颜料,长期适合所有的技术,包括湿壁画采用钴和氧化铝与磷酸结合的法制造的一种熔炉产品。有兴趣的书友,不妨百度下紫蓝金刚鹦鹉的图片再去百度下钴蓝这个颜色,我敢钴蓝是最接近它的一种颜色了。

    老板得意的别看它们个子大,就以为它们是傻大个。其实紫蓝金刚鹦鹉不仅智商不低,而且还是鹦鹉科中智商最高的成员之一。它们不仅非常容易被人类调教,而且习人类的语言习的也非常快,即便是世界上最复杂最深奥的中也能够的很6。要知道蓝金刚鹦鹉的家乡可是在南美洲,属于动物中的老外,能够会中就更显得不容易了。

    另外除了习人类话以外,蓝金刚鹦鹉其他面的习能力同样非常惊人。老板介绍,它们可以习各种比较复杂的杂技,也能够完听懂训练师的口令。人们在形容一些聪明的动物的时候比如边牧、金毛等常:这货除了不会人话以外什么都会。而蓝金刚鹦鹉却是又会人话又什么都会,绝对算是动物界智商天花板的水平了。

    有道是天妒英才,这话放在蓝金刚鹦鹉的身上一点也不违和。可能是由于这种鸟的智商太变态的原因,上帝让它们的繁育能力变得非常低下。一般情况下雌雄两只蓝金刚鹦鹉要经过四年的时间才能将一只后代“抚养成鸟”。尽管幼鸟的成长速度并不慢,但是却需要父母长时间的照顾才能保证不会夭折。

    老板显然是行家里手,有着丰富的专业知识储备。他接着现在蓝金刚鹦鹉已经是鹦鹉科中最珍稀的种类,这一切除了自己繁殖能力拖了后腿以外,更重要的也是因为人类对它们疯狂的占有欲。由于蓝金刚鹦鹉太过聪明美丽,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它们都是被偷猎、走私的对象。其高昂的身价给偷猎分子带了大量的财富,同时也为自己的家族带来了近乎毁灭性的命运。

    老板这两只是一公一母,从靠岸的巴拉圭货轮上,水手从南美带来的,然后找到花鸟市场,被他收了。显然这是偷猎走私过来的,只是蒲素也没那种动保意识,既然它们已经到了桑海,被他看到了,好好养着就是了。

    蒲素经过之前养马爹利,已经知道这种鹦鹉起码是要成对才行。金刚鹦鹉是非常社会性的鸟类。通常成对或聚一群活动,很少发现落单的蓝紫金刚独自活动。

    这一对鹦鹉刚刚两岁,还没成年。现在买回去正好能驯化和人亲近,否则养不熟的这么大体型的鹦鹉弄回家去,危险系数太高了。那个鸟喙要是啄到人身上,绝对一啄就是一个血洞,一点不夸张。

    后来蒲素也查了,这个鹦鹉早就列入华盛顿公约级保护动物。而世界自然保护联盟n13年把它作为濒危物种红色名录r31列为濒危n。

    当时蒲素不懂,所以也不是故意触犯这些。在他看来无非就是个鸟而已,再漂亮也是只鸟。当时有那种动物保护意识的人,在国内真心不多。听都没听过,哪里会有什么意识?而且他也不是要害它性命,取它羽毛和鸟喙头骨去做什么工艺品,他是喜欢才想养在家里。

    然后就是谈价钱,老板这时候也开始为难起来。价格蒲素知道肯定不会低,这也不是他能繁殖的了的。而且据老板自己,自己收到也才几天,他自己也是非常喜欢。这点蒲素相信,别爱鸟人士看到走不动路,就是平时不喜欢鸟类的,看到这种鹦鹉,也移不开眼睛。这么吧,马爹利这样的红蓝金刚原就是属于很高端很美艳的鹦鹉了,但是和紫蓝金刚一比,平心而论蒲素就算不抛开感情因素,也不得不承认要逊色不少。

    最后还是老蒲鼓励这老板报价,只要不太过分,价钱差不多就行,大家都是老朋友了被老蒲鼓励了之后,老板犹豫了一会报价了万一对。而且坦言是赚了一点钱,但是绝对不黑心,因为他拿出钱出来收也是有风险的。这个价格两只鸟,价格绝对不算便宜,但是蒲素也知道这种情况下也没法讲价了。于是他也没啰嗦,叫老板送一对站架,然后跟着他回公司取钱。

    他身上也没带那么多现金,只能让老板等会跟自己回秋香花园让郭娟拿钱给他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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